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市政府2017年工作部署安排,经市政府批准,按照《沈阳市政府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15〕66号)和《沈阳市新型智库咨询调研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沈阳市政府智库咨询重大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
一、 招标课题
1.加快培育沈阳经济新增长点有关问题的研究。
2.关于建设引领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有关问题的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咨询机构和企事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课题可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咨询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进行,也可由个人自行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
2.申请市智库办课题的负责人(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博士以上学位学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熟知沈阳市情且具备在沈开展研究条件的研究人员。
(3)必须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4)个人申报必须有课题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课题实施条件。
(5)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申报资料获得:登陆沈阳网www.syd.com.cn相关界面下载《沈阳市智库咨询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和《申报指南》。
3.填表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请材料填写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4.材料提交:须自行打印《申报书》,一式五份,分开装订;《申报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须在5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智库管理办公室)。
五、评标程序、成果要求和评审验收详见《申报指南》。
六、研究经费
对每个中标课题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经费拨付标准参照《沈阳市新型智库咨询调研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沈阳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智库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规划大厦209室
联系人:任继武 李波
联系电话:(024)22726574
电子邮箱:sy227210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