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网讯(记者张馨心)6月12日,记者从沈阳市质监局了解到,沈阳市从今年开始第一次设立市长质量奖,参评单位可从本月17日到8月16日进行申报。
据了解,根据规定,沈阳市辖区内的企业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显著的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对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单位都可以参评。参评单位可以从市质监局网站下载申报表,填写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和其他材料后上报到市质监局。经质监部门审核后上报市长质量奖评定办公室。在经过资格初审、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审等环节后,最终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