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刚报道 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大连金普新区新近出台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财政投入支持产业创新,对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的项目最高给予千万元资金支持。
《若干措施》明确,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省级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金普新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项目支持。
对在金普新区注册企业获得批准组建为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贴; 获得认定后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贴。对在新区注册企业并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贴。
对企业获得国家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经用户使用后,给予实际支付额10%的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新兴产业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予以最高1∶1配套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金普新区设立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对承担新区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转化项目的新兴产业企业,给予项目研发投入50%,最高给予500万元项目支持。同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入驻孵化载体企业的创新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项目支持,采取事前支持方式。
对境外机构在金普新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或者技术转移机构的,给予研发经费支持;鼓励企业收购海外研发机构,经综合评定,根据其投资额给予不高于30%,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基地建设,被国家、省认定的,根据基地新兴产业集聚程度和发展规模,最高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