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阜新市科技局召开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明确了三大方面七项具体措施。
一、不断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1.全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围绕推进创新链整合,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辽宁省液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辽宁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创建煤化工、铸造、钛材料、树莓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打通研究、开发、中试和产业化之间的有效通道,形成“344”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2.进一步推动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一是全力推进阜新高新区参与创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二是依托阜新高新区,争取创建国家创新创业发展示范区,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创新发展,实现经济转型振兴。
3.进一步加强与辽宁工大的市校合作。一是启动辽宁工大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辽宁工大师生创新创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围绕阜新发展的重大需求,支持辽宁工大创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推进重大创新工程建设。
二、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4.全面深化与中科院的“院地合作”。依托阜新技术转移中心,争取创建中科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阜新成果转化中心”,参与东北振兴科技引领行动计划,加速推进中科院科技成果在阜新转移转化。
5.积极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围绕“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重点向东北地区倾斜”,结合阜新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与中科院及国内顶尖高校院所合作,组织实施一批新一代碳化硅电子器件、氟产品新材料、钛金属新材料、铝合金铸件、双液铸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科技项目,进入东北地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行动计划,促进阜新产业结构调整。
6.加快构建一批众创空间。围绕全面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加快推进高新区“互联网+”电商平台建设;二是依托阜新科技大厦,积极搭建阜新科技空间站众创平台;三是支持加快推进辽宁工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完善辽宁工大“创客空间”、 “实客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四是推进有条件的县区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加快构建一批符合阜新本地特色的众创空间,争取进入国家公共平台建设支持。
三、加快人才培养和智力引进力度
7.结合阜新产业发展实际,鼓励和支持企业与中科院等高校院所合作,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继续推进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