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应对突发疫情防控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各类企业快速恢复生产经营,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现提出如下举措。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医疗机构的作用,在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中增设并紧急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技术研发专项”,重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病诊断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与应用,临床救治技术及方案,药物及制备工艺研发,病毒结构和功能研究,以及流行病学研究和防控措施及应用、疫苗研发、中西医结合干预等方面形成科技支撑力量。大连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等大连市科技创新项目,优先支持我市相关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断试剂、药物及疫苗等研发与应用。
二、建立和完善肺炎疫情科技咨询专家联络机制
依托重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防控疫情专题联络机制。征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科技专家,为疫情防控科技咨询做好人才储备和科技保障。
三、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科技研发计划,支持引导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疫情预测预警、医疗救治、物资保障调度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及应用示范。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等相关科技研发活动。适当延长2020年大连市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鼓励高校院所将先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对在防控防疫,诊断治疗等重点领域取得有效应用的科技成果,在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政策实施中给予优先支持。
五、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布局
聚焦构建突发性传染病防控研发能力,布局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临床医学中心。
对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不能按期结题的,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科研项目,可以延期结题。市级科研项目申报推行网络申报或快递邮寄方式送审,根据疫情延迟申报截止时间,积极推进网络评审。
七、持续支持开展科普宣传
充分发挥科普在防控重大疫情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公共卫生科学知识普及,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对疫情防控科普图书编撰,科普影视、动漫作品制作并广泛宣传推广,或创新开展科普宣传取得实际成效的科普基地,在科技创新基金“科学普及”类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倡导通过网络、手机APP、抖音号开展科普宣传,避免以组织活动形式实施科普宣传,防止人员集聚。
八、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
优化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事项的审批流程。对原来需要到窗口现场办理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业务,用人单位可采用“承诺制”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核验,相关证件可申请通过快递邮寄方式送达。
九、建立部门会商沟通机制
在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委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科技创新合力。建立疫情应急科技攻关绿色通道机制,快速分批启动科技研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