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支部、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
现将《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向毛丰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辽组通字〔2016〕17号)转发你们,请厅机关各支部、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组织部《关于追授毛丰美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中组发〔2016〕9号),把向毛丰美同志学习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毛丰美同志学习,深刻理解把握毛丰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实质,深学细照笃行,不断把学习毛丰美同志活动引向深入。广泛开展“学习毛丰美、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党员好干部”征文活动,4月30日前,以支部为单位报送不少于1篇征文,机关党委将在厅网站学习园地刊登,并择优向上级推荐。“七一”前夕,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以“学习毛丰美,实干促振兴”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毛丰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检视自己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6月30日前将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报机关党委。
附件:《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向毛丰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辽组通字〔2016〕17号)
机关党委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