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108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由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行业试点联盟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为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进行网上申报。
2.拟通过我厅进行初审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9月25日17时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预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室。我厅将梳理汇总后,确定最终上报名单。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3.各试点专项对口业务处室及联系人:
发展计划处联系人:张金钰;联系电话:024-23983409。
“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联系人:高新一处范苑,联系电话:024-23983733。
附件:《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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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8日